企业家的职责可能是有统一标准的,这就是将自己的企业做好,而企业家的责任似乎没有统一的定论,不同的社会阶层,对企业家的责任提出了不同的内涵,对于这没有定论的责任,我再发表一点我的看法,有争论也没有关系,是好事。
我认为企业家的首要责任,或者就是全部责任吧,还是要将自己的企业做好,与职责一样。关键是这“好”与职责里的“好”可能有区别。区别在于,职责里的好是对企业,对股东,对员工要好,而责任里的好除了上面以外,还应该包含对社会、社区的好。对股东,对员工好可以理解为,企业在自己所在的领域要有强大的竞争力,能领先于同行,在低成本下能产生高效益。对社会、社区的好可能会对上面的好产生反作用,这时候,职责与责任会产生抵触,这时的企业家应该怎么办?企业家能否靠自我的能力让职责与责任始终一致,或者能面对暂时的背离来求得长远的一致。
一个人,创办一个企业,不太可能一开始就会将职责与责任想得很清楚的,只可能是在职责完成到一定的程度才开始想到责任,也可能一直想不起还有个责任
来,有些虽然想到了,但因多种因素会想偏了。象我这样,一开始创办企业,势单力薄,艰难地担负着职责的要求,终于到了企业有利润,员工收入提高这一天,大凡这样的企业,一般是有了企业自己核心的价值,社会给予了肯定,这时的企业可以在自己的核心价值上更多地获取一些利益,同时,也有些企业家会向社会捐赠一些钱款,以负起一些社会要求的责任。我的想法有些不同,我认为,即使到了这时,企业家也不应该以善款已捐,而认为自己的责任也自己履行了?我甚至认为,捐款都不一定是企业家的责任范围内的,这时的企业责任还一定是将自己的企业办好,这里是要通过你办好企业来完成社会责任的好,这才对。
这一境界的办好企业的标准,我认为应该是,通过你企业自己的努力,降低你企业产品的价格,让更多的人能享受到你企业产品带来的好处,如果能因为你企业的产品在满足了更多人的需要的同时,还能让更多的人就业,哪就更好了。我们可以看一下世界上的经营之神——松下幸助之,他确立了松下的经营理念为恒定利润法,松下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满足了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要,并且全球有成千上万的人因为松下的产品而获得就业,得到社会的尊重,松下在这样履行责任的同时,也很好地完成了他的职责。当然,这些论述容易,举例也容易,但当你自己是当事人时就并不容易了。我作为金和软件的创始人,正经历着责任与职责如何统一的考验。
我是属于不识时务的哪一类,我下海创业选择了将我研究的精确管理思想与互联网结合,上世纪九十年代,互联网在我国还不普及,再说当时的环境,竞争不激烈,大多数企业也没有到要靠提升管理来赢得竞争的地步,所以,我们研发的协同管理平台软件没有人要,企业在生死线上挣扎到2003年左右,随着众多企业家们认识到,管理软件这个工具对企业的重要性后,我们的业务开始红火,企业收回投资,开始赢利,这时的我可以持续走只为大企业服务的路子,为少数有钱企业服务,获取超额利润。可当我在众多课堂,面对中小企业的老板喝求提升管理的眼神,我清楚,只完成我的职责,研发出适合中国大企业的管理平台软件是不够的,还应该让我们的软件平民化。因此,我们与IBM,微软合作,研发出适合中小企业的协同办公软件,让能支付十多万元的部分中小企业也能迅速提升管理,今天,当我们的投资已经收回后,我又学习松下,采用恒定利润法则,将这款产品价格定位到9800元,并且我们自己不销售,全部让地方的IT企业来经销。单套软件的利润是下降了许多,但更多的企业因此能享受到精确管理的好处,作出这样的决定,确实面对企业内外的压力是巨大的,但我深信,不长的时间,我们让出的利润也会随着服务量的增加而回来,职责与责任会回归到统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