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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电子行业耗费了数十亿美元,力图满足欧盟危险物质限制(RoHS)条例的要求,但是,这项法令的实施细则仍不明确。
负责监督RoHS立法的欧盟委员会,本来应该在去年发布RoHS的实施指导意见;但是,直到五月下旬,它仍未发布任何意见。RoHS规定,自7月1日起,禁止在欧盟国家销售的电子产品中使用铅、汞、镉、铬、多溴联苯类和多溴二苯醚类等物质。违反RoHS条例的企业将被处以罚金,管理人员可能面对刑事处罚;如果企业恶意违法法令,相关人员将面临监禁。虽然惩处措施严厉,但是欧盟委员会一直等到RoHS最终生效期限一个月之前,才发布指导意见。
“这是很糟糕的。每个人都等着实施细则出台。” Holly Evans说。她是美国弗吉尼亚州Strategic Counsel公司总裁。这是一家提供环境管理条例咨询的公司。她说:“应该一年前就出台了,好让企业有时间做准备。”
指导意见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,并不要求非欧盟成员国遵从实施建议;因此,RoHS到底如何实施还并不明确。
指导意见规定企业要建立遵从保证系统(Compliance Assurance System),负责本企业和供应商对条例的遵从问题。企业应当出示文件证明其产品和供应商的产品都符合欧盟条例要求。这些文件可以是表明产品符合RoHS要求的原料声明,也可以是产品测试的分析报告。
如果这些文件不能让欧盟相关执行机构满意,就要对产品进行检测。实施意见建议采用能量分散X射线荧光分析可疑产品进行检测。